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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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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书证和物证又有什么区别

书证与物证同属于证据的种类,都是以物体的形式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是司法机关用为定案的依据。但是,书证和物证在本质上是有区别的,书证和物证又有什么区别呢?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解答疑问

  一、书证和物证又有什么区别

  书证和物证在形式上都表现为物体,但在本质上却不相同:

  1、书证是记载和反映具有某种思想或者行为内容的物体,物证是以其外部特征、形状、大小、规格、质量等证明案件的物体,它并不具有思想内容;

  2、特定形式的书证,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和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否则不发生效力,而物证则没有这样的特殊要求;

  3、书证一般都有制作主体,能反映制作人的思想或者主观动因,而作为物证的物体,并不具有这种特征。在特定情况下,同一物品既可以作书证,又可以作物证。以其书写的内容证明待证事实的情况下是书证,以其外部特征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情况下又是物证。

  二、书证是什么

  书证是指文字端的书面材料,用于证明相关事件的真实的情况。文字材料中记录的是事件的发生经过,作者的思想认识,或者是动作行为,还包括各种符号和图案,详细来说,就是比如合同文本、各种信函、传真、图纸、文件等都是书证。可以证明相关事实的物品都可以算作书证。所提供的原件包括原本、正本和副本三类。

  特定形式的书证是其中的一种,按相关我国法律的要求,书证必须具有一定的法定形式或者完成一定的法定手续才具有效力,其他的就没有此类要求。比如物证。

  在我国,书证是所有证据链中很重要,也是很经常见的一类证据。需要注意的是,书证有两个特性,如果从形式上来讲,书证是书面形式,如果从内容上来看,书证记录的事件或思想的表现都与案情相关联,因此书证可以用作认定案件事实真相的依据。

  书证可以分为三类,第一部分已经交待过了,我们要尽可能去收集原本。第二部分即正本,正本是完全对照原本重新抄写的,内容和原本也是完全一样的,其产生的效力也和原件相同。原本一般是保留在制作人手中,而正本则是发送给受件人。副本也是按照原本全文抄录的,内容和原本一样,但是效力有所不同。

  还有一点要注意,不是所有的书面材料都叫做书证,有些书面材料不主要记录相关事件或相关人物的思想内容,仅仅是记录了物品的在什么地方存放,这样的书面文件叫做物证,不是书证。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书证和物证又有什么区别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介绍可见,书证和物证的区别体现在上文所列的三个方面,简单的来说,书证是有思想的,而物证是没有思想的。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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