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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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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前要做哪些准备

刑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包括一审程序和二审程序,其中一审为初审,二审为终审,案件都是先经过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的才会进入二审程序。你知道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前要做哪些准备吗?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前要做哪些准备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依法进行下列工作:

  1、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对公诉案件的审判,一般都应依法由审判员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并依法确定1人为审判长。在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时,还应确定书记员人选。

  2、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10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3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

  4、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送达。

  5、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3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二、刑事案件一审程序的期限

  (1)人民法院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2项开庭10日以前;

  (2)人民法院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3项开庭3日以前;

  (3)人民法院的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的送达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4项开庭3日以前;

  (4)人民法院公开审判的案件,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的期限刑诉第151条第1款第5项开庭3日以前;

  (5)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的期限刑诉第168条第1款自受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6)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有刑诉第126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可延长审判期限刑诉第168条第1款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决定,可再延长1个月;

  (7)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改变管辖后的审理期限刑诉第168条第2款自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8)当庭宣告判决的,将判决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的期限刑诉第163条自判决后的次日起5日以内;

  (9)人民检察院在人民法院开庭时提出补充侦查建议后,进行补充侦查的期限刑诉第166条自休庭后次日起1个月以内;

  (10)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审理期限刑诉第168条第3款自收到补充侦查报告书后的次日起重新计算(即1个月以内,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11)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期限刑诉第178条从受理后次日起20日内。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刑事案件一审开庭前要做哪些准备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之前必须依法做好上述准备工作,这也是法院的审判工作流程之一,应当写入笔录,并且还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审结案件。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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