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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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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有期徒刑有几种量刑标准

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之后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或假释。有期徒刑有几种量刑标准?无期徒刑可以减为有期徒刑吗?针对这些问题,本文整理了相关的内容,请大家阅读。

一、有期徒刑有几种量刑标准

  有期徒刑是剥夺自由刑的主刑,其刑罚幅度变化较大,从较轻犯罪到较重犯罪都可以适用。所以,在我国刑罚体系中,有期徒刑居于中心地位。执行通知书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有期徒刑有三种情况:

  1、有期徒刑最低六个月,最高不超过十五年;

  2、数罪并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可超过十五年,但不得超过二十年;

  3、由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刑的有期徒刑,最低刑期为十五年,最高刑期不超过二十年。

  二、无期徒刑可以为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减刑条件,是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以上就是关于有期徒刑有几种量刑标准的内容介绍详细如上文,有期徒刑有三种量刑情况,分别为正常判为有期徒刑的,还有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或死缓减刑为有期徒刑。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有疑问请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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