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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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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量刑

罪犯被限制减刑能否假释

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犯罪分子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等重大刑事案件被判处死缓的,人民法院以对其判刑的同时可以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那么,罪犯被限制减刑能否假释?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一、罪犯被限制减刑能否假释

  新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假释。

  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能假释的,即使在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是不能减刑的。这实际上是为了对这种人身危险性比较大的犯罪分子做到罪行相适应。

  二、办理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1、刑期满原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判处无期徒刑服刑十年以上的;

  2、服刑期间遵守监规,确有悔改表现的;

  3、假释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不能办理假释的情形:对累犯、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假释的办理:应当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认为确实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才可以办理假释。

  三、假释考验期是多久

  假释的考验期与犯罪分子没有执行完毕的剩下的刑期相同。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由该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监督执行。

  在假释考验期内,如果犯罪分子再犯新罪的,应当撤销假释,将犯罪分子收监执行,将原来没有执行的刑罚与对新罪所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重新确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如果犯罪分子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但还没有构成新的犯罪的,公安机关可以向原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送到原来执行的监狱收监。如果没有发生上述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由公安机关向犯罪分子和当地群众、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公开宣告假释期满。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罪犯被限制减刑能否假释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介绍可见,被限制减刑的死缓犯是不得假释的。此外,死缓犯即使被减为了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也是不能适用假释的。关于假释的知识就为大家介绍到这了,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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