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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靖霖(南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江苏省律协合规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刑法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合规业务审查委员会委员河海大学MBA个人简介2011年开始从事法律服务,至今将近10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控告及合规业务,...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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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与量刑

案件移交检察院没有批捕应当释放嫌疑人吗

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的调查,以调查终止而结案,之后就是将案件材料移交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后,再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起诉。案件移交检察院没有批捕应当释放嫌疑人吗?针对这个问题,本文整理了一些资料,下面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吧。

  一、案件移交检察院没有批捕应当释放嫌疑人吗

  公安局结案后检察院没有批捕不意味着就会释放犯罪嫌疑人。检察院会在进行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决定是否需要退回到下级的公安机关或者是人民检察院进行补充侦查,如果反馈的调查结果显示的确实有犯罪事实的将会受到起诉,并不意味着就一定会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第八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二、公安立案后多久结案

  公安立案后多久结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对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作出了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案件移交检察院没有批捕应当释放嫌疑人吗问题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从上文的内容我们了解到公安机关结案后,将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检察院经审查后没有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一般来说是因为不符合起诉条件,那么,就应当将嫌疑人释放了。如果您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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